对象产品的保修期为交付到客户指定地点(国内)后的一年(从我司发货的次月起一年)。修理的产品,修理部分的保修期为半年, 或者原始产品的剩余保修时间,以较长者为准。此外,更换零部件也享有半年的质保。 如果在上述保修期内因我方责任而出现故障,我方将免费维修或更换有故障的部件。但是,如果出现以下任何情况,则不在保修范围内:
1.消费者一方处理和使用不当时。
2.交付产品以外的原因造成的故障。
3.由供应商以外的其他人修改、拆卸或维修的故障。
4.使用产品的原始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故障。
5.因自然灾害和其他TOFCO不承担责任的事件而导致的故障。
此外,此处所述的保修仅涵盖交付的产品;它不包括因交付产品的故障而造成的任何损坏。有关如何使用我们产品的信息,请参阅相应的说明手册。如需产品手册的副本,请与我司联系。
交付产品的费用不包括派遣工程师等服务费用。
在以下情况下,费用将单独收取。
1.安装调整指导及现场试运行。
2.调整和维修。
3.技术指导和技术教育。
每个产品的规格和外形尺寸如有更改,恕不另行通知。
HF-GC/GP/SC、MP/MC、RF-XP/UP系列产品仅具有连续发射脉冲信号的功能。 请注意,这些无法进行供给动作及自动流量控制。 各产品本身不具备灾害预防或事故预防等控制功能。 我们需要您考虑整个控制设备的安全措施。
请注意,对于因使用此类产品使设备发生事故或灾难而造成的任何损害,我们概不负责。